第52章 地精

真实冒险界,辅助才是大腿! · 不务正业的咸鱼肯

洞穴很大,大到穹顶上的钟乳石像倒悬的山峰,一根一根地从黑暗中垂下来,在火把的光芒中投下巨大的影子。

这里是地精族聚居了三百多年的地方——不是他们选择的,是他们的身体替他们选择的。

地精的皮肤苍白得像死人,眼珠是浅红色的,瞳孔缩成一条细线,像是永远在黑暗中摸索的生物。

他们见不得光。不是不喜欢,是见不得。太阳光直射超过一刻钟,他们的皮肤就会起泡、溃烂、像被火烧过一样。

所以当初王国把这片半遮蔽的洞穴划给地精族的时候,没有其他种族争抢。谁会想要一个终年不见阳光的洞穴呢?

但地精想要。他们太想要了。三百多年前,当王国的骑士团从那些大型哥布林巢穴的包围圈中发现他们的时候,整个地精族群只剩下不到四十名成员。

它们挤在洞穴最深处一个潮湿的缝隙里,靠着地下的水和石缝里长出来的蘑菇勉强活着。

那些哥布林堵住了洞穴的每一个出口,地精跑不掉,也打不过,只能在黑暗中瑟瑟发抖,听着同伴被拖走时的惨叫,祈祷下一个不是自己。

等到王国骑士团清理完那些哥布林、举着火把走进洞穴最深处的时候,他们看到的是一群蜷缩在岩石缝隙里的、瘦骨嶙峋的、眼睛在火光中反射出红色光芒的小东西。

他们数了数,活着的一共三十七只。洞穴的地面上散落着骨头——有哥布林的,也有地精的。

后来骑士团才知道,在最绝望的那段日子里,有些地精是靠吃同类的尸体才活下来的。

可以说地精的求生欲,比任何种族都要强。

那三十七个地精被带出洞穴的时候,几乎全部被阳光灼伤。

有的皮肤起泡,有的眼睛失明,有的在地上打滚惨叫。

骑士团不得不用毯子把他们裹起来,连夜运回王都。

三百多年过去了。地精族从三十七只繁衍到了上万只。

他们的平均寿命只有四十岁左右,繁殖速度快得惊人,一代又一代地更替,像野草一样烧不尽。